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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项目时的“项目分类定义”和“项目目录设置项目时的“

我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项目管理模块中碰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设置项目时的“项目分类定义”和“项目目录

具体的情况如下:

设置项目时的“项目分类定义”和“项目目录”两个有什么区别,核算时根据哪个核算?项目分类定义主要是干什么的?在添加目录时是否核算应该怎么选择?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应该如何解决呢?注意以下内容来自网友提供的尝试性解决方案,操作前请务必参考用友软件备份账套数据教程备份数据,如果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点击并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

您可以直接将1号楼录入到项目目录中。

1号楼后没有下级科目了,1号楼是成本归集的最后一级,那这个怎么设置呢

你说的“商业区-1号楼”是二级的分类呢?还是明细的项目呢?如果是分了是需要在是个商业区下面建一个1号楼的二级分类。或则直觉修改您的商业区分类为【商业区-1号楼】

您好,请问我想要设置“商业区-1号楼”这种两级的,在项目分类定义中设置“商业区”,在分类定义中设置“1号楼”吗?

项目分类定义是需要对明细项目进行分组分类,以便查找,与客户分类或存货分类是类似的功能,项目目录中是明细的项目,每一个明细项目都要有对应的项目分类,在添加项目时,如果您的项目需要继续使用就不要勾选是否结算,如果已经不需要再去使用了,请您勾选是否结算。我们在进行核算时是安装明细的项目进行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