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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ERP系统问题:如果个税中包含一部分非正常所得的税费?

在使用用友U8ERP系统的人力资源模块中碰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个税中包含一部分非正常所得的税费,应该怎么处理啊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应该如何解决呢?注意以下内容来自网友提供的尝试性解决方案,操作前请务必参考用友软件备份账套数据教程备份数据,如果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点击并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

您好,请问这个非正常所得的税费您需要怎么处理?

就是现在这个非正常所得的税额是咱们个税的税点不一样的,但是在10月份的时候把他们合计到一起缴纳了,等到11月份的时候个税系统是不计算这不能非正常所得的,但是咱们软件是计算的,就是在10月份这不能非正常所得的税额,到下个月怎么能让他不累计计算呢

您好,我还是不太理解您的意思呢。您的非正常所得税计算逻辑是怎样的?是不参与计税吗?如果不参与的话,您就不要把这个项目放到应税工资的公式里进行计算。这里指的应税工资是指您在薪资—设置—选项—扣税设置选择的收入额合计。

您好,我还是不太理解您的意思呢。您的非正常所得税计算逻辑是怎样的?是不参与计税吗?如果不参与的话,您就不要把这个项目放到应税工资的公式里进行计算。这里指的应税工资是指您在薪资—设置—选项—扣税设置选择的收入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