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怎么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受托方账务处理
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怎么算?企业的产品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处理的时候,委托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的时候,企业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需要按照销售价格或者是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具体请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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