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实务 > 材料采购贷方为什么实际成本

材料采购贷方为什么实际成本

材料采购贷方为什么实际成本

实际上是两个分录合并了

购买的时候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贷:银行存款(实际成本)

入库:

借:原材料(知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然后根据材料采购的余额结转入材料成本差异

借: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差额)

贷:材料成本差异/材料采购(差额)

所以就很容易把材料采购的贷方看成是实际成本,但实质容上是计划成本.

采购原材料对方拒绝提供发票怎么办

【案例】

我们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合同约定总价款58万元,已经收到货并支付了40万元,约定对方开具发票后我方支付18万元尾款,但对方公司出现问题,无法提供发票,我公司如何处理该笔业务?

一、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已经收到货物,支付40万元但未取得发票,企业财务处理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含税价58万元暂估入账,计入原材料同时将未支付的18万元作为应付账款暂列负债科目.

有的财务人员将所有未取得发票的支出都列入预付账款,如果只是暂时列支当然没有问题,但本案例中明显短期内无法取得发票,计入预付账款会导致公司收到原材料无法计入对应资产,使用原材料也无法计入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显然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年末仍未取得发票怎么办?

在年度中间,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时,该部分原材料如果形成成本计入损益,在季度申报时正常在所得税前扣除,无需调整.如果年末仍未沟通取得发票,当然会计上也不需要进行调整.但如果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发票,这部分原材料形成的对应成本将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必须调增处理.

三、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怎么办?

如果通过和企业沟通,当年度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由于当年度所得税申报已经完成,企业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也就是说这个问题的处理,无论是会计还是所得税,权责发生制是基本原则,不能单纯按照资金流或发票的取得时间来决策扣除时间,而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实际发生时间作为入账和扣除标准.

材料采购贷方为什么实际成本?另外,在登记材料采购账务处理时,也要参考它所采用的方法来进行决定.材料采购是财务工作中必须会面对的一环,如果弄不清楚材料采购相关账务内容的话,就要好好了解相关知识,这样在实务工作中做账才能更加清晰.

以上内容就是用友软件网站整理的关于材料采购贷方为什么实际成本的财务会计知识,希望文章中涉及材料采购贷方为什么实际成本的会计税务处理,能够帮助各位财务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处理企业日常会计及税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