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通行费20年开票,能入20年帐吗
可以入20年的账,汇算清缴前回来发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跨年发票如何处理
第一种情况:
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当然不能超过5年).
第二种情况:
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如果取得的发票与预计金额存在差额,取得发票的时点发生在出具财务报告前,应调整当年的账务和财务报表,取得发票的时点如发生在财务报告后,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但是进项税应计入取得发票的当期.
税前扣除的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一致.
第三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操作空间就比较大了.既可以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也可以视为次年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为安全起见应选择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视同开票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更为简便.
第四种情况:
对于存货:即使收到发票也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税前扣除,因为存货必须要经过入库、领用、生产、销售等环节后,结转成本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处要和增值税进项抵扣区分好).一般来说发票都会在实现税前扣除前取得,也没有什么纳税调整.但如遇特殊情况,存货已经实现销售,相应发票在实现销售年度的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则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取得发票后,在进行追补.
对于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未收到发票时,对固定资产应进行暂估入账后并进行折旧,然后按照国税函(2010)79号进行税前扣除.
19年通行费20年开票,能入20年帐吗?所以19年通行费在今年才开票时,也可以入今年的账,在税法上是有相关规定.但是,如果不想要明细跟税务处理产生差异,建议财务人员最好是能在19年通行费发生的当下,就及时开票入账.
以上内容就是用友软件网站整理的关于19年通行费20年开票,能入20年帐吗的财务会计知识,希望文章中涉及19年通行费20年开票,能入20年帐吗的会计税务处理,能够帮助各位财务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处理企业日常会计及税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