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实务 > 分公司对总公司需要开票吗

分公司对总公司需要开票吗

分公司对总公司需要开票吗

分公司是可以向总公司开票的.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未申请汇总申报纳税,分公司的进项税额应由分公司进行抵扣.不得由总公司进行抵扣.同时,分公司开具销项发票,对于总公司而言,取得了进项发票,可以作为抵扣的凭证.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分公司收款,总公司开票是否可以?

首先需要把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区分出来.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并且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它的公司名称一般都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再加上"某某"分公司的字样,实际上它就是总公司在某个区域的延伸而已.子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被母公司控制,但是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却是完全独立的,它有着独立且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它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也能以独立的法人人格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理清这两者概念后,再来看本问题,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性,所以是可以分公司业务收款,总公司来开发票的,但流转税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利润又总公司合并纳税.如果是子公司的话,其是一个能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所有自己收款,自己开票.

分公司对总公司需要开票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针对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发票业务往来的开具问题,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都已经全部介绍完了,相信你们看完内容后都知道是可以开票处理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

以上内容就是用友软件网站整理的关于分公司对总公司需要开票吗的财务会计知识,希望文章中涉及分公司对总公司需要开票吗的会计税务处理,能够帮助各位财务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处理企业日常会计及税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