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答:计入,《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即原来计入管理费用的税费都计入该科目核算了.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也就是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都应该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足社保.
如果没有达到规定人数,那么这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未交纳或迟交,按日加收5‰滞纳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停止办理一应地税相关业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度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吗?通过以上的介绍各位小伙伴清楚了吗?营改增之后,以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成了"税金及附加",并且规定像印花税等之前计入管理费用的税费也计入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残保金也是同样的道理,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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