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销项税额抵减
1、销项税额抵扣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采用此种方法.
2、销项税额抵减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不含税金额-扣除项目)/(1 征收率)*征收率,例如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的甲供材、旅游公司可以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例如】广告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广告公司与客户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含税总价1060万元,与电视台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金额742万元.
①借:银行存款 10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1060÷1.06×0.6)
②收到符合条件可以差额纳税的发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42 (742÷1.06×0.6)
贷:银行存款 742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了,怎么办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进行了明确的回答,按其规定,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并明确计提加计抵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什么情况下可以销项税额抵减?很多财务对于增值税理解比较有限,在实务工作中也不确定什么情况是可以进行销项税额抵减,什么情况不能进行销项税额抵减.要是财务也遇到了这类的疑问,到时候就可以来网站与老师询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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