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实务 > 合同履约成本怎么理解

合同履约成本怎么理解

合同履约成本怎么理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的,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预期取得的合同应当是企业能够明确识别的合同.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例如,支付给直接为客户提供所承诺服务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直接材料(例如,为履行合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等)、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例如,组织和管理相关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例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如何区分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是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预期能够收回的一项资产,一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及仅因该合同发生的其他成本(机械师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但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除非明确由客户承担,应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履约成本怎么理解?对于这个问题,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本文中小编节选了一些关键的部分分享给大家,或者大家也可认真研读一下《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在研读的过程中,大家有任何问题都可与小编进行探讨咨询.

以上内容就是用友软件网站整理的关于合同履约成本怎么理解的财务会计知识,希望文章中涉及合同履约成本怎么理解的会计税务处理,能够帮助各位财务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处理企业日常会计及税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