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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暂估入账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会计分录

对于暂估数和实际入账数之间的差异,要求进行调整,跨年度的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度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问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答入账.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回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答出库)成本.

在建工程暂估怎么做凭证?

1、按照准则的新规定,只要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即便没有竣工决算,要按照估价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待实际工程决算出来后,可以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是不调整计提的折旧额了.调整的时候,因为此刻的在建工程借方是实际发生的成本,和暂估的价肯定有差额,就本例提的结算值小于入账价值,应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总体上来说,其实根据小编老师针对在建工程的暂估入账的处理资料介绍,相信学员们都知道一般的年度暂估入账处理是可以通过入库成本处理的,如果是跨年度的暂估入账处理则是可以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核算,更多的会计知识都可以来本网站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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