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
会计实务18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
公司法167条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