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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反算的公式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个税反算的公式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个税反算的公式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个税反算的公式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个人所得税税后所得反算公式


  如果某个同志的税后工资每月是10000元,我们在计算其个人所得税时,是需要反算为税前所得,并以税前所得作为基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但是在此计算过程中,税后所得是否包括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呢。即包括基本社保、基本医疗及失业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个税反算的公式:
  如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上面的不含税收入额,包不包括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在内呢?这里是指正常可以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即满足于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的扣除标准。可能与小编一样,一下子容易迷惑一下。
  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上述公式是计算什么的,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包括“三险一金”在内,也不包括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在内(暂不考虑附加扣除费用的情形),那我们可以初步的理解这个公式:不包括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但是包括费用扣除标准。
  如例:张三每月与公司谈的税后工资是10000元,其承担的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三险一金”是2000元,那我们以公式来套算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对应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555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555)/(1-20%)=4931.25元,那个税是4931.25*20%-555=431.25元。那我们如此计算,公司给的金额是10000+431.25=10431.25元。
  我们再从正算的角度验证一下,10431.25-2000-3500=4931.25元,如上计算结果是个税431.25元,个人到手的工资是10431.25-431.25-2000=8000元。所以公式中的不含税收入额,实际上更清楚一点是不含税,也不含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的税前扣除的金额,至于缴纳的标准,就看要如何上了。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个税反算的公式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个税反算的公式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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