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
会计实务39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有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种,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例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电算化建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