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第一我们要知道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的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就可以计税。如果公司有广告业务的收入就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反之,没有的话就可以不用交。

  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公式是: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一、在我国境内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是提供了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二、在我国境外的需要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是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而且在境内没有设经营机构的。

  三、缴纳义务人要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公式是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扣缴义务人应按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哪些公司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时也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单位和个人应该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取得的营业额和3%的费率计算出应缴费额。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是缴纳娱乐业、广告业的单位和个人。

  2.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幻灯、路牌、招贴、广播、电视、电影、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文体节目或者通告、经营服务项目、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的这类属于广告服务,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取决于是否提供了广告服务。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以前季度的所得税申报表里面的资产总额填错了怎么办

· 税务局附加税退税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 原始股转让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 转让长期股权的费用计入哪个科目?

· 增发股票并购公司会计处理

· 飞机票的快递费能算在差旅费吗

· 记账凭证核算形式有哪些

· 由于生产造成的客户损失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 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怎么交印花税?

· 如何理解纳税人是非开业户?

· word转换成pdf的具体方法

· 支付给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会计科目是什么?

· 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 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 开发票高校是企业还是非企业单位

· 收回借支差费会计分录

· 预付账款在何时进行冲减?

· 研发项目领原料加工成产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 汽车用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 Word:Word如何创建柱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