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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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
1、登录进入开票系统,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
2、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点击下载.
3、选择起始日期,点确定,即可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了.
4、选择信息表,点击导出,点确认,选择保存的位置,点确定.
5、页面再次弹出提示,点确认即可导出.
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制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在开票系统里做《红字更正申请单》,出具《红字开具申请单》、将数据上传自国税百网站(插入CA→国税网站→网上办税→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红字发票文度件上传→上传《红字发票申请单》电子档.)
红字发票开具错了,是否可以将其作废?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袭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百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度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问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答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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