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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

1、登录进入开票系统,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

2、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点击下载.

3、选择起始日期,点确定,即可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了.

4、选择信息表,点击导出,点确认,选择保存的位置,点确定.

5、页面再次弹出提示,点确认即可导出.

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制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在开票系统里做《红字更正申请单》,出具《红字开具申请单》、将数据上传自国税百网站(插入CA→国税网站→网上办税→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红字发票文度件上传→上传《红字发票申请单》电子档.)

红字发票开具错了,是否可以将其作废?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袭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百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度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问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答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导出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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