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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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怎么填?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界面→【进入申报表】→提示"未发现有当期申报数据" →【确定】→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
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进入申报表】→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界面,检查申报数据确认 → 【申报】→【确认】→【打印】即可打印"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在异地缴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因此,如果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的异地购置了土地,应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3、应纳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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