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

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

答: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的内容如上,其实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处理是比较简单,大家不要害怕难题,小编还特意介绍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干货知识都在会计学习资料.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企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入账问题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息税前利润是什么?

· 进项税发票可以记贷方吗

· 企业盘盈资产开具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 公司支付货款罚息怎么入账?

· 收到股票分红账务处理如何做?

· 抄税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 自然人个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优惠政策

· 劳务外包企业收到一笔银行代收怎么做账?

· 安装生产流水线的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 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 仓库盘盈计入什么科目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 一般纳税人应交城建税怎么算?

· 公司集体出游费用账务怎么处理?

· 租税联动是什么意思

· 物流企业如何到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