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专用发票对应的信息表核销未通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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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专用发票对应的信息表核销未通过怎么办
答:经防伪税控系统查询该纳税人红字发票申请单,未通过退回原因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允许开具信息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五条红字发票开具规定:"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因此,该红字发票应由购买方申请.
什么是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红字发票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
开具方法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
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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