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实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实务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实务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实务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在商业批发行业,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应用:
在商品批发业的调价:
1、国家订价商品的调价,指属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订价的商品调价。按有关规定,在统一调整供应、调拨价格时,一律按调价前一天实际库存数量和新的订价,调整企业库存商品帐面价值。其会计分录:
(1)价格调高时的商品增值部分
借(增):库存商品
贷(增):国家流动资金
(2)价格调低时
借(减):国家流动资金
贷(减):库存商品
2、国家订价以外的商品调价,指属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订价以外的商品价格调整以及由于实行浮动价、超产供应价和临时削价而使企业库存商品发生的新老价格差额,应随时销售随时处理,在企业经营损益中核算不作增减国家流动资金处理。其会计分录:
(1)商品销售时:
借(增):银行存款(新价格)
贷(增):商品销售收入(新价格)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增):商品销售成本(帐面原价)
贷(减):库存商品(帐面原价)
在商业零售企业中。商品调价的增减值由企业承担的,应调整“库存商品”和“进销差价”帐户,其会计分录:
(1)调价时的商品增值部分:
借(增):库存商品
贷(增):进销差价
(2)调价时的商品减值部分:
借(减):进销差价
贷(减):库存商品
如果调价商品同时调低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按规定批发价格调低部分由批发企业承担时,零售企业应将新批发价与原批发价减少的差额通过“应收货款”帐户核算;新售价与原售价的差额冲减“库存商品”帐户;新差价与原差价之间的差额冲减“进销差价”帐户。商品调价直接关系到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商品流通和国家财政收支等等,因此,必须在稳定物价的前提下,按照物价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决定。
库存商品用于研发是否视同销售?怎么做账务处理?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实务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商品调价的会计核算实务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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