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承担的公积金,公司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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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公积金相关的会计分录
1、公积金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员工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单位负担的部分和个人负担的部分是一样的,各个地方的提取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二)住房公积金知识科普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公司为员工垫付的公积金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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