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

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临时工工资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临时工工资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因此本《公告》明确,企业支付给上述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后,准予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温馨提醒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支付给非雇佣的临时工劳务报酬应向对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关于这些问题小编老师就讲解这么多了,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信息,欢迎关注会计学习资料网。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临时工工资列支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企业交的社保是否可以抵扣税?

· 购方取消合同的损失会计怎么处理?

· 小企业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征税的区别

· 同企业两个税号能登记吗?

· 外币交易业务月末调整怎么做分录?

· 生产出口退税企业的城建税如何确定?

· 外籍个人取得的出差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 委外加工发票可以开货物发票吗?

· 季收入不达9万的小规模如何申报附加税?

· 回迁房项目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 企业固定资产职工无偿使用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写?

· 代理人又有佣金收入还有薪酬怎样算个税?

· 税收的基本特点包括哪些?

· Excel如何不显示小数位

· 小规模残疾人交多少税收

·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何时进行调整的?

· 刚成立的工会银行开户如何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