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
答: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矿泉水、冰糖、菊花茶、砖茶等防暑降温用品属于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计入福利费,不能计入劳动保护费。
防暑降温用品进项税可否抵扣?
答:暑降温用品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因为是用于集体福利。
具体分析及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所购进的防暑降温用品属于集体福利支出,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
关于“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的回答就到这了,大家是否都明白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了呢。会计学习资料的职业教师体系,结合系统的培训教程,将能给同学最先进的会计知识辅导。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单位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计入劳动保护费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