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

答:

资金拆借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企业与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不需要作纳税调整,总机构合并报表时也不存在调整事宜。

 

资金拆借的原则是什么?

答:

资金拆借的原则主要有四个:一是同业参与原则;二是平等互利原则;三是短期使用原则;四是按期归还原则。

1、同业参与原则 作为资金拆借的市场,首先应坚持金融同业参与的原则,参与资金拆借的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平等互利的原则 参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愿、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在交易中,融通双方都必须自愿协调、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3、短期使用的原则 资金拆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因此,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在使用上必须符合临时性余缺调剂的特征,主要应用于解决短期性的资金急需。对于违背短期使用原则,任意改变资金用途的一方,拆出行和市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裁和处罚。

4、按期归还的原则 资金拆借双方必须恪守信用,维护各自的信誉。拆入行必须保证按期归还本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拆借资金一般不予展期,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方可按协议加收罚金和罚息,罚金一般按月3‰计算,罚息多按20%计算。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随着金融市场的火爆,金融企业的压力很大,有时候就需要拆借资金,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未收取利息要作纳税调整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怎么办

· 企业购买烟酒取得的专票能抵扣么

· 收和退押金会计分录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怎么做账?

· 出口退税收回内账怎么做分录?

· 公司注册之前的发票是否可以冲账?

· 分公司可以向总公司开票吗?

· 财务人员不得不知道的几项风险

· 差旅费抵扣进项税怎么设置科目

·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管范围划分

· 独立核算分公司账务处理

· 企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如何处理?

· 补缴以前年度社保会计分录?

· 老板垫付员工工资怎么做账

· 老板交的周转金如何做账

· 计划成本法领用材料会计分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