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从2002年6月1日起可以按税法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单位可以抵扣进项税。相将相关文件提供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正常运作,现就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通知如下:
自202年6月1日起,对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属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按照国家指令计划销售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9]1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规定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了保证粮食增值税政策的正确执行,现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发票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1999年8月1日起,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
四、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对于企业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的专用发票的问题小编已经给你们大家解答完毕了,如果各位对小编答的内容有什么疑问的,尽管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第一时间为你们解答!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否开具专用发票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