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
答: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收费,一并计入应税销售额或者营业额进行纳税。企业收取违约金,属于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按会计准则要求,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同理,支付违约金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因此,收取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违约金可以在所得税做税前扣除吗?
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关于问题“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本文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相关“违约金”资讯可以在学堂官网直接搜索。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通过会计学习资料官网直接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