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社保又不能补缴如何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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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社保又不能补缴如何计算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社保的缴费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1、缴费金额
城镇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五种,俗称五险。各地缴费标准并不统一,但共同的规律都是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缴费基数
理论上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工资总额,但由于各地都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所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一律按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一律按上限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介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自己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通过以上内容可知,企业一般都是依法为员工进行缴纳社保,如果真的出现未缴纳社保最好都是尽快补缴的;如果真的出现了以上的情况,最好和员工好好协商解决方法;更多的会计内容尽请关照会计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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