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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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答:政策适用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2.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3.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已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信息的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导入失败,无法享受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二)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即:本人或配偶,在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
(三)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即: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四)签订了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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