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好了,关于上述“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视同销售货物的进项税额同正常销售的计算。如果大家在学习上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习资料的小编哦!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