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
答:对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会计学习资料给您整理了以下: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1、房屋、建筑物;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5、电子设备。
二、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有以下:
此次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看完了会计学习资料的文章,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您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对此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询问我们的老师,小编将会整理出来以文章的形式发布出来。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