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将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二、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二)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三、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
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计提的折旧额。”的规定,若该项厂房已完成竣工结算,按竣工结算金额结转固定资产。
看完了会计学习资料给您提供的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的解决方法,您是否有所收获呢?关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的经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在建工程不结转固定资产时怎么办?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营业外支出调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