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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新税法实施后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便不能随意变更。由于客观经济环境改变,确实需要变更摊销年限的,应将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土地使用权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则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2、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3、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阅读完“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的内容以后,摊销权限怎么调整,能否调整的问题,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会计疑问,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的答疑老手咨询!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可以调整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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