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关于红字发票开具规定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既然拿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照税局的相关要求来执行,该抵扣就要及时抵扣、该认证也要在规定期限里面认证。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内容,通过会计学习资料网更进一步了解。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认证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