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

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

答:

国税发[2002]9号文件规定: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财税[1997]45号文件规定:储金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不是直接向投保人收取保费,而是向投保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到期应返还的资金(称为储金),以储金产生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业务。   

说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此项规定,第一,保险公司开展财产,人身保险的营业额为向投保者收取的全部保费,而不是储金的利息收入。因为,就提供保险劳务而言,此项规定所说的"对方"是指投保者,保险公司向投保者收取的是保费,而储金利息是保险公司向银行收取的,不是向投保者收取的。其次,应以保费金额为营业额,对到期返还给用户的储金不能从营业额中扣除。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保险公司的储金业务是如何确定营业额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为职工缴纳的保险是否可列入福利费?

· 在两处取得的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怎么缴纳?

· 营改增后水利基金会计分录

· ?报税时资产总额填错了怎么办

· 雇员转正个税申报时不计算累计扣除额吗

· 社会团体的财政拨款交所得税吗

· 已交印花税,认缴资本挂其他应收款可以冲回吗?

·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 应收账款余额等于什么?

· 一般纳税人油票抵扣有什么规定?

· 劳保统筹费是哪一个会计科目?

· 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票

· 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怎么编制记账凭证?

· 银行扣的网银费记入哪个科目?

· 房产报废后什么时间停止交房产税?

·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补价会计处理?

· 所得税报表里的营业收入包括哪些

·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什么?

· 金税三期系统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