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227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消费者丢失、被盗机动车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请示》(赣国税发〔2005〕2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专用发票丢失登报需要哪些资料?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
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融资租赁如何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