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答: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的区别是:吸收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消失;而控股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依然存在,只是会受到合并方控制。
具体:
一、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
二、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子公司没有被注销,仍然独立经营,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所以商誉是反映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
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
答: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 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关于上述内容“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有什么区别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质量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