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好了,关于上述“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的问题,会计学习资料小编就暂时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如果大家在学习上或者工作中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我们的小编哦!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区别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