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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

答: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吗?哪些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下列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第一、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第二、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第三、直接投入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第四、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第五、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第六、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第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第八、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常见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关注以下常见问题。

企业研发费的扣除范围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按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进一步扩大了扣除范围。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财务处理要求严,资料报送项目多,企业若要享受加计扣除优惠,还需提前做足功课。

扣除范围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五险一金”。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

小贴士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可加计扣除,这些人员必须是研发项目立项文书上注明的人员,且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支付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加计扣除;非在职的临时聘用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不能加计扣除。

项目发生的费用要单独归集,若同时研发多个项目,需注明归属哪个项目。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应根据合同规定,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下列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非创造性运用科技新知识或非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发生的研发费,一些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不能加计扣除。企业取得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在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予以剔除。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再加计扣除。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向个人支付研发费可否税前扣除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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