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设置
会计实务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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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设置
答: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
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其他应付款是如何核算的
一,事业单位发生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其他单位或个人暂借款、其他单位或个人赊欠的物品款、应缴纳的票证工本费等,
发生时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银行存款
贷:物品
贷:事业收入
二,事业单位发生其他应付款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暂借款、其他单位或个人赊欠的物品款、应缴纳的票证工本费等,
发生时 借 ;银行存款
借:物品
借:事业费(票证工本费)
贷: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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