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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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答::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超率累进税率的定义
超率累进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的一种。超率累进税率是一种特殊税率形式。实行这种税率,选取课税对象的某一百分比指标为计税起点,将其按百分比高低划分为若干个等级部分,并分别规定每一个等级的税率。当课税对象的百分比增加到需要提高一级税率时,仅就超过百分比的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课税。同一课税对象可以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的百分比愈高,适用税率也就愈高。我国现行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便采用这种税率;资源税也曾实行过此种税率。
会计学习资料小编提示:纳税人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的详细解答,如果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线上咨询专业会计老师,老师会为您详细地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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