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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旅游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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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旅游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全员的旅游和奖励给个人的旅游.因此在是否计税问题上需要分情况来看.

1、全员的旅游.作为全体员工的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不需要员工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按职工福利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限额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奖励给个别员工的旅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所以,优秀营销人员个人奖励的旅游是要缴纳个税的,财务在处理时要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年10月份发放9月份工资适用的新税率吗?

10月份发放9月份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纳税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纳税人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不过各位财税人员要注意,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需要与第一次工资所得合并计税,不能再扣减一次5000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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