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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呢?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增值税可以抵扣的项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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