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分回的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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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分回的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属于上述情况。公司从全资子公司分得的利润部分,属于免税收入,不再补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为净利润吗?
净利润(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
如果从财务的角度说:这两项应该是相等的。
如果税后利润是税务的角度说,而净利润是从财务角度说,那么可能存在时间性差异(及时调整帐表的原因)利润总额是利润表中的项目,是报告期的数据,而未分配利润是负债表或者利润分配表的项目,是公司从建立到现在共计的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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