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公司开饭店需要再办营业执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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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公司开饭店需要再办营业执照吗,其实只需要再办理一个餐饮许可证就可以经营,不需要再另外办理营业执照。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会计资料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餐饮管理公司开饭店需要再办营业执照吗?
在已经注册了一家餐饮管理公司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增加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无需另外注册一家餐饮服务公司,只需要在已注册的餐饮管理公司上增加经营范围即可。
目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经允许一照多址,也就是说,餐饮服务的场所与餐饮管理公司的住所不在同一个地方,不需要办理分公司,只需要做经营场所备案即可。当然,也可以注册一家分公司,专门从事餐饮服务。
如果另行注册一家分公司专门从事餐饮服务,那么总公司(餐饮管理公司)也必须增加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并备注仅限分公司经营,因为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以分公司的名义来办。分公司从事具体餐饮服务工作,而不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只能是由分公司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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