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公司不能进项抵扣11%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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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公司不能进项抵扣11%的原因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的规定,国家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
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
货运代理公司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第(三)条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率为6%。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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