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

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会计资料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

民政福利企业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是: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九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采用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虚报残疾人安置比例、为残疾人不缴或少缴规定的社会保险、变相向残疾人收回支付的工资等方法骗取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其实际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内实际享受到的减(退)税款应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其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三年内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第五条监督管理中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会同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建立年审制度,对不符合退、减税条件的纳税人,取消其退、减税资格,追缴退、减税资格期间已退或减征的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采取一证多用或虚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五条规定条件,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经查证属实,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骗取的税款,并取消其3年内申请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 92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福利企业的税收风险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小规模公司交税是按利润交吗

· 0基础可以学初级会计吗?难度大吗?

· 不缴社保将列入黑名单!

· 企业注销增值税有大量留抵怎么办

· 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

· 资源税的税率怎么确定?

· 销售股票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 金税盘续费抵扣增值税分录如何处理?

· 购置已计提完折旧的设备账务处理

· 结转实物发放的成本分录

· 出差餐费报销怎么写摘要?

· 集资建房能减免契税吗?

· 哪些非营利组织可以取得免税资格?

· 客户货款到公账可以用私账退款吗?

· 已付款没有发票的费用怎么处理?

· 收到联营企业股息怎么做分录?

· 作废发票忘记公司名称还能补救吗

· 记账凭证只能根据原始凭证填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