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受理费会计应该如何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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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受理费会计应该如何做账呢?
答:小编认为,对于法院的受理费,可以试着这样做:
1、支付诉讼费:
借:其他应收款-XX法院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如胜诉收回诉讼款: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法院
3、如败诉,收到法院开具的结算票: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其他应付款-XX法院
当然,也又不少会计人士是依据案件结果而定的:
现在还没有判决,无法确认该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方,
所以支付的款项时,可以挂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诉讼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到时候无法收回,再冲掉其他应收款,改做管理费用处理。
借:管理费-诉讼费
贷:其他应收款-诉讼费
看完了会计学习资料的上述分析,关于法院的受理费会计的做账方法,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想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的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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