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向子公司剥离土地税费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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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向子公司剥离土地税费怎么交?
答:需要分情况讨论,所交税种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何种合作关系、子公司从事的项目、是否接受利润分配等共同决定。因此无法统一答案。房地产母公司可结合以下相关法律条文自行查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所以,母公司将土地无偿划拨给全资子公司,免征契税。
财税字〔1995〕48号文“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6]21号文“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财税[2002]191号文“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面积中扣除。已销售房屋,次月起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税。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所以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公司向子公司剥离土地税费怎么交?这个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母公司向子公司转让土地,视同土地买卖,需要缴纳增值税、契税、所得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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