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发布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发布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发布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发布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小编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悉,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增加了声音商标审查标准、审查意见书的运用标准等内容。新的商标法修订发布后,意味着声音也将纳入商标范围之内了。这是国内第一次提出声音商标这个概念,意义重大。
在国外,声音商标很常见,比如Windows操作系统的启动声、米高梅电影公司的“狮子吼”等。但《工人日报》记者发现,在我国,声音正式纳入商标可注册范围是在2013年。
2013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2016年2月13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成为我国初审公告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
据了解,新《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声音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禁用条款审查,比如与国歌、军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声音商标要具有显著性,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两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发布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发布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货币资金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