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

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关于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资格考试的公告

接上级财政部门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凡持临时身份证参加会计类资格考试(含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须同时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入场参考。

特此通知

巴中市财政局2015年11月1日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四川巴中持有临时身份证并同时开具户籍证明参加会计类考试公告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产品入库实际成本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 制造费用包括哪些怎样核算?

· 确认委托代销手续费账务处理?

·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应该要如何做?

· 用库存商品抵账如何账务处理?

· 企业支付的工伤等补助如何缴纳个税?

· 出口退税可以用进项勾选吗?

· 用友T3设置凭证类别的方法

· 固定资产报废后其会计处理怎么做?

· 年终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需要年检吗?

· 和别人合作投资怎么做会计分录?

· 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

· 异地预交的所得税月末要结转吗?

· 找人代开发票是偷税漏税行为吗?

· 账面资金不足如何公对公转账?

· ?红字信息表撤销时限是多久

· 一般纳税人收入10万以下增值税如何缴纳

· 代购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增值税年底如何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