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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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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会计资料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整体改制时留存收益转增资本时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整理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争取得到当地政府暂免缴纳税收的支持,或利用当地政府的扶持政策豁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先行缴纳后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返还给公司和股东。

2、大股东签署承诺函,向证券监管部门承诺如若税务机关要求缴纳,则会按时缴纳。

3、如果留存收益部分没有参与转增股本的,则认为不需要缴纳,但是需要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公司股东也需要签署《承诺函》进行兜底。

4、如果留存收益部分或全部参与转增股本的,则就参与转增股本部分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同样需要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和公司股东的承诺。

5、依据41号文,申请5年内缓交。

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

对于以留存收益转增股本,即股份公司分配股票股利,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原理相同,都是分为两步处理,即先向个人股东分派股息,然后个人股东再追加投资,按照分配股息缴纳个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果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原因形成的,应征收个人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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